1、在小吊車回轉操作前,應注意觀察在車架上、轉臺尾部回轉半徑內是否有人或障礙物,觀察吊臂的運動空間內是否有架空導線或其他障礙物。
2、吊重回轉時配置四個支腿的小吊車只允許在吊車側方及后方區域作業,前方區域禁止作業,配有第五支腿的產品,在第五支腿處于工作狀態下,可以在前方作業,全路面吊車和輪胎蕭道成可以在360度范圍內作業。
3、回轉操作時應首先鳴喇叭提醒人們注意,而后解除回轉機構的制動或鎖定,平穩扳動操作手柄,回轉速度應盡量緩慢,不得粗暴使用加速踏板加速,不讓重物在擺動狀態下回轉,起吊重物沒有完全離開地面不允許進行回轉操作,當切斷回轉動力,上部結構停轉后,踏下回轉制動踏板,以固定上部結構,在踏下制動踏板的同時用鎖定機構將回轉鎖定,松開踏板,上部結構保持不動。
4、當吊起的物件回轉到指定位置前,應掌握好回轉慣性,事先慢收回轉操作手柄以使物件緩慢停止回轉,避免突然制動,以防物件因慣性產生搖擺增加作業危險。
5、在同一個工作循環中,回轉動作應在伸臂動作和向下變幅動作之前進行,而縮臂動作和向上變幅動作則應在回轉之后完成。
6、在起吊較重的物件回轉前,應再次逐個檢查支腿工況,以防因個別支腿發軟或地面不良而造成翻車事故,起吊較重的物件后,必須緩慢回轉,同時在物件兩側系上牽引繩,防止物件搖擺,質量大的物件發生搖擺會使吊臂受到很大的橫向 (側向)彎曲作用,產生很大的橫向彎矩,嚴重時會損壞吊臂,特別是鵝頭式吊臂和長吊臂更應注意這種危害性。
7、小型吊車在岸邊、碼頭等處作業時,小吊車不得快速回轉,以防因慣性力作用小吊車發生落水。
8、節氣門操縱小吊車在起重作業中節氣門不宜過大,否則容易損壞液壓泵,轉速不應大于 1500r/min。